競買規則發表于:2017-11-28 |
本公司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》及有關法規的規定,遵循公開、公平、公正、誠實信用的原則,對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處分的物品或者財產權利進行拍賣。為方便競買人參加競買,現就有關競買事項告知如下: 一、競買人資格 1、境內競買人:應持有身份證明或法律資格證明及法定代表證明書、法人授權委托書;與拍賣標的相適應的競買資格或條件的證明。 2、境外競買人:應持有境外公司之政府注冊文件、銀行資信證明和個人有效身份證件。 3、特殊標的競買人:視標的性質,國家、省、市、地方或委托人對競買人資格有限制的,按要求提供相應資質文件。 二、《拍賣公告》:本公司的拍賣會通過報紙或者其他的新聞媒介發布《拍賣公告》,公告期的長短視具體標的及委托人的要求確定。 三、辦理競買手續:競買人可以在本公司發布的《拍賣公告》規定的時間內持上述資格文件到本公司申請辦理競買手續。 四、《拍賣資料》:本公司每期拍賣會均印有當期拍賣會資料供競買人查看及參考。 五、看貨看樣: 1、本公司依照國際慣例,按照拍賣標的現狀進行拍賣,對拍賣標的的真偽或者品質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。 2、按規定競買人有權查驗拍賣標的、查閱有關拍賣資料。競買人參加應價,視為已行使前款權利并認可拍賣標的現狀。 3、競買人看貨看樣,服從本公司安排。 4、動產:競買人須遵守本公司倉庫管理制度,不得損壞拍賣標的,否則須加倍賠償。 5、不動產:由本公司安排競買人進行實地考察,應維護現場的秩序,聽從現場人員的指揮。 六、拍賣價格及傭金: 1、起拍價:即拍賣會上由拍賣師報出的第一個價格。本公司負責印制報價單在拍賣會開始前發放,競買人須預先估價,準備好自己所能承受的最高價參加競投。 2、保留價:亦稱“底價”,競買人的最高應價未到達保留價時,拍賣不成交。 3、成交價:即拍賣會上經拍賣師落槌確認的競買人的最高應價。 4、傭金:按每項拍賣標的標明的傭金率乘以5-25%成交價計收。 拍賣采用“價高者得”的交易方式,所以一經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,不得反悔。否則,須承擔法律責任。 七、拍賣方式: 1、增價拍賣(又稱英格蘭式拍賣),即拍賣師宣布每一項拍賣標的(編號)的起拍價,競買人舉號牌應價,以最高應價“三聲報價”落槌成交。 2、無估價拍賣(無底價拍賣),即拍賣師不宣布拍賣標的的起拍價,競買人對拍賣物直接出價,以最高應價“三聲報價”落槌成交。 3、減價拍賣(又稱荷蘭式拍賣),即拍賣師宣布拍賣標的的起拍價,每個價格報三次,在無人應價時,拍賣師逐次降低報價,以首次應價落槌成交;若有兩位或以上競買人同時應價,則改為升價拍賣方式,以最高應價“三聲報價”落槌成交。 八、拍賣程序: 1、有意競買者應按拍賣公告的要求于拍賣會前繳付相應的拍賣保證金,并攜帶相關資料辦理競買手續。 2、拍賣當日,競買者應準時抵達拍賣會場,憑“拍賣保證金收據”領取“號牌”和拍賣資料。未成交者在拍賣會結束后,退回我公司所發的“號牌”后可退回保證金;成交者,保證金轉為成交款。 3、拍賣開始,拍賣師按當期拍賣資料進行拍賣。 4、拍賣師報出起拍價,若連報三次無人應價,做流拍處理。 5、拍賣成交后,買受人須當場簽署“拍賣成交憑證”,憑“拍賣成交憑證”與本公司當場簽署“拍賣成交確認書”并繳付款項,退回競買號牌。 九、結算: 1、買受人繳付定金后,須在規定的時間內付清全款;(特殊約定除外,拍賣資料注明)。 十、提貨及移交: 1、買受人于拍賣當日或第二天支付全款的,本司即開出發票,聯系委托單位即可辦理預約提貨。 2、用匯票或支票付款,須在全款轉入本公司賬戶后才可辦理提貨。 3、買受人提貨前,委托方要求繳納“出貨安全保證金”的,在繳納“出貨安全保證金”后辦理出貨手續。出貨須自備運輸工具,費用由買受人承擔。 4、房地產類在買受人付清全款后,本公司將成交款付給委托單位后,清場事宜按拍賣前的約定進行,拍賣前約定清場的由委托單位負責清場。沒有約定清場的由買受人自行清場。 5、房產的過戶:買受人付清拍賣價款及傭金后,買受人持本公司出具的文件到“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中心”辦理過戶手續,深圳以外的到當地房管部門辦理房產轉移登記手續。 十一、違約:買受人在拍賣成交后違約,其拍賣保證金不予退回,另根據《拍賣法》第三十九條,本公司征得委托人的同意,將拍賣標的再行拍賣。拍賣標的再行拍賣的,原買受人應當支付第一次拍賣中本人及委托人應當支付的傭金;再行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,原買受人應當補足并差額。 十二、特別說明:本公司按照拍賣標的的現狀進行拍賣及移交,對拍賣標的的真偽和品質、質量、數量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,敬請競買人務必親自查驗拍賣標的現狀,自行判斷是否參加競買,競買人應價或出價均視為認可拍賣標的的現狀。 |